關于垃圾桶和垃圾分類亭點設置不合理 已辦理 環(huán)保 求助
新*** 2021-11-16 17:51
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(qū)會城城北路旭濤華庭9座
本人就位于我們家樓下的選址點位表示不能同意,垃圾分類點對我家未來生活產生極大影響。原因:
1、距我家主臥窗戶在2米左右,直接影響了我家的生活。由于我家低樓層,本屬于小區(qū)景觀、陽光均好的位置,購買價格也是同樓中較高價位,該位置設置垃圾亭將直接導致我們常年不能開窗,嚴重影響我們生活。(附圖)
2、此垃圾亭選址緊靠居門樓出口和樓梯口,早晚人流量較大,人流集中,存在安全隱患,閱報欄燈箱,同時對于小區(qū)業(yè)主出行安全需慎重考慮。
3、根據環(huán)境保護法規(guī)定,小型垃圾轉運站與周圍建筑物間隔不小于5米,請問有按照這個規(guī)定來選址嗎?(附圖)
4、物管給出的回復是,將原9棟旁邊放置垃圾的位置改為分類亭,宣傳欄,這樣來解釋就合理嗎?原來垃圾桶的時候已經引起不滿,垃圾已經處理不及時,以后全小區(qū)只有6個分類亭的情況下全部垃圾堆在一起,原有垃圾桶只針對9棟業(yè)主使用,改為分類亭是幾棟業(yè)主一起使用,能說是一樣的嗎?
5、說已經做出公示,公示通知不到位,公示時間太短,滾動廣告燈箱,人家工作出個差回來看到都已經遲了,也沒有在每一個需在建設垃圾分類點的位置作放出公示牌,只把公示貼在公示欄的一個小角落里,地圖上是什么位置也不清楚,公示太不明確。(附圖)
6、9座業(yè)主已多次向物業(yè)反映問題,物業(yè)多次不理會也不回復,也直接叫我們去政府投訴,閱報欄燈箱,還說政府要求的。我相信政府是要求搞這個垃圾分類,本人也非常支持,但垃圾分類點的地址政府是不會這么要求的。
對于國家關于垃圾分類的各項環(huán)保舉措,本人全家都非常支持。但是,垃圾分類旨在倡導更加健康、更加環(huán)保的生活方式,倡導居民養(yǎng)成更好的生活習慣,而不是形式主義,更不能因為搞形式主義影響居民生活。
本小區(qū)設置這個垃圾分類亭,物業(yè)公司未考慮到居民的實際利益,不經過嚴格審慎的選址、自說自話就直接設立,嚴重侵害了我們的利益。
今特報告,.燈箱,懇請各位領導能夠充分調研本小區(qū)的實際情況,更加科學合理的設置垃圾用房,從而能夠在符合居民利益的前提下,將垃圾分類做的更科學、更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