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廣告燈箱,針對媒體披露的廣東普寧市和惠來縣違法買賣“路牌”、嚴重超限超載等貨運行業(yè)亂象問題,國辦督查室派員進行實地暗訪督查。督查發(fā)現(xiàn),當?shù)刭I賣“路牌”收取保護費、超限超載現(xiàn)象嚴重,非法改裝、非法販油猖獗,太陽能垃圾桶,執(zhí)法部門包庇縱容,貨運市場亂象叢生。
毋庸諱言,超限超載等是引發(fā)交通事故的一大隱患,也是破壞道路設施安全的一大“殺手”,2019年發(fā)生在無錫的高架橋側(cè)翻垮塌事故,直接誘因就是運輸車輛超限超載。
超限超載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,除了一些車主見利忘義之外,黨建宣傳欄,還有相關(guān)部門亂作為縱容違法。治理超載之所以效果欠佳,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監(jiān)管部門以罰代管,利用買賣“路牌”,讓司機“合法”超載。以至于在一些地方,只要買了“路牌”,按時足額交納了罰款,超載車輛便可以暢通無阻。有的地方還十分“體恤”超載肇事者,為了保證他們在重罰之后仍有利可圖,擅自降低了國家制定的超載標準??梢?,在一些執(zhí)法部門眼中,分類垃圾亭,神圣威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成了他們大興“罰款經(jīng)濟”的一件法寶。
與此同時,我們應該看到,一些貨運車超限超載、事故頻發(fā),不只是因為司機利欲熏心。一個客觀事實是:在路橋收費居高難下情況下,司機不超載很難有錢賺。從這個角度看,對于那些無良收費站和大興“罰款經(jīng)濟”的管理部門,也應下大力氣治理整頓。
買賣“路牌”,就是變相的縱容超載。一些部門實行以罰代管,不僅使超限超載向規(guī)?;⒁?guī)范化發(fā)展,而且使當事人產(chǎn)生一種“合法超限超載”的錯覺,從而更加堂而皇之、變本加厲,因此對社會的危害也就特別嚴重。由此看來,廣告垃圾箱,治理超限超載必須在手段措施上進行變革,比如對嚴重違法超載直接吊銷駕照和營運執(zhí)照——違法成本提高了,誰還敢以身試法?